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点击:20423 字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1401000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与楚雄州总商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责是:

1.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1)是认真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是抓好州级所属行业商会、协会和直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各县市行业商会、协会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商会、协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并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1)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州委、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2)是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州委、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是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4)是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和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1)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2)是加强与省内外工商联、商会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交流,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合作提供服务。

(3)是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4.促进所属商(协)会改革发展。

(1)是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是履行楚雄州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理事会和楚雄州光彩事业促进会主管单位职责。

(3)是参与涉及商会协会管理规定和政策的制定。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是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是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6.抓好会员发展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作。

改进会员发展、加强会员管理、强化会员教育引领、做好会员服务;教育引导会员守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帮助会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参与会员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加强网上工商联建设,完善网上服务等网络平台,加强网络宣传引导。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楚雄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发挥好党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通过学习,班子成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了服务“两个健康”、做好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思想基础。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1月15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1月19日上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全会精神,并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1月19日下午召开县(市)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座谈会,对工商联系统宣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州工商联党建联盟23个支部举行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楚雄行动”为主题的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在州工商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刊发3期共14人的感想体会,有10人次的感想体会被省工商联微信公众号、《楚雄日报》、州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转发。

2.扎实抓好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十突出十开展”,抓好机关10个方面、36项学习任务和两新党组织10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以“8+8”活动为主要内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相互衔接、有序实施。组织近50名两新组织党员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到元谋红军长征纪念馆开展现场学习教育,组织30任余名党务工作者到大理州考察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和党务工作者到禄丰县琅井开展党史党性教育;开展“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百姓宣讲活动,党组书记亲自到武定县发窝乡分多村委会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暨讲授专题党课。

3.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制定下发《组织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 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工作方案》,与州委统战部联合命名理想信念教育基地20个,组织开展楚雄州民营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楚雄州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报告会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从党的创新理论中学出了忠诚、学出了信念、学出了担当、学出了本领。

4.积极参政议政。积极推动开展“党政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邀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宣讲、解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6场次,组织州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100余人次参加州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向州政协十届五次全会提交集体提案10件。认真开展好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在年内的4次调查问卷工作中,楚雄州工商联系统完成率为95.9%、98.1%、99.7%和100%,填报率和填报企业数分别位居全省第一位和第二位。提出《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措施建议》,列出7条建议,报州人民政府作决策参考。贯彻落实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调查研究,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有效途径。

5.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省第一家启动“万企兴万村”楚雄行动,楚雄州工商联作为16个地州工商联唯一一家在云南省“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会上作经验交流,永仁哲林实业公司在会上作交流;现已组织606户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楚雄行动,累计投入资金6083万元,创建“万企兴万村”示范点10个,“万企兴万村”楚雄行动开局良好。组织直属会员企业捐款捐物766万元,实施65个光彩项目;组织409家民营企业参与履行社会责任调研,排名位居全省工商联系统第一。

6.做好创业就业工作。完成“贷免扶补”创业贷款666户,贷款金额12913万元,带动就业1755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9户,贷款金额180万元,带动就业20人,超额完成了省下达工作目标任务。

7.开展好“金融赋能民企”工作。制定了方案、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方案》实施。与州国投集团、辖区内全部13家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奠定了坚实基础。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末,全州民营企业(含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28亿元,比年初增加37.49亿元,增长15.8%;全州中小微企业信贷获得率99.03%,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0.73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一位。

8.开展法律维权服务。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法律维权委员会作用,今年以来共为民营企业协调维权案件8件。承办省工商联“法律三进”培训班,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全州56个工商联直属商协会与40家律师事务所建立结对联系机制;与州税务局共同举办民营企业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班,提升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获得感;开展“法律三进”活动,有效杜绝民营领域越级上访情况发生;邀请楚雄市法院法官进行涉企法律风险防控作专题宣讲。组织450户民营企业,参与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党委政府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

9.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与州委统战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楚雄州工商联系统所属商(协)会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实现州、县两级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和乡(镇)商会共165家商(协)会组织统战工作联络员的全覆盖,有效发挥统战联络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思想建设“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员”、和谐稳定“协调员”、纾困解难“服务员”、上下沟通“信息员”“六大员”作用,推动统战工作向商(协)会组织有效覆盖。

10.深入推进乡镇商会改革。实现乡镇商会去行政化,全州103个乡镇商会已全部完成改革和注册登记,并同步成立的党支部,实现乡镇商会注册、乡镇商会党支部建立两个100%。全州工商联会员覆盖面不断扩大,会员增加1960名,增长率达18.7%,乡镇商会改革走在全省最前列,推动民营企业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助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

11.从严从实抓好“两新”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践行以“建立四项机制、突出四项功能、搭建四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法,全年发展党员11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2名;指导爱尔发公司党支部按程序完成换届,同意州摩托车行业商会党支部延迟换届一年,同意州四川商会党支部更名为州川渝商会党支部;开展党建联盟活动9次,参加人数达700余人次。落实好“党建+政策服务”“党建+金融服务”“党建+法律维权”“党建+社会责任履行”,搭建党组织发挥作用新平台,着力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

12.开展“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开新局作贡献”“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实践活动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实践活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方式和载体,着力为民营企业解决政策落地、融资、法律维权等“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截止11月25日,已走访企业2350余家(次),走访直属商(协)会190家(次),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州工商联党组班子办理民生实事7件,班子成员为民办实事12件,机关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累计为群众特别是民营经济人士办实事好事超过850件。

13.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充实加强了宣教科工作力量,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组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邀请州委宣传部领导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上作“民营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贯彻落实好《楚雄州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开展分析研判2次;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全面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组建的工商联工作QQ群、微信群加强管理;按要求完成了庆祝。

14.注重典型示范和引领。2021年以来,共有1个党支部被全国工商联命名为全国商会党建示范单位(云南省唯一一家州市级商会党支部)、2个党支部被省工商联命名为第一批党建工作培树示范点、5家商(协)会被命名为省级“四好”商会、2个党支部被确定为州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1个党支部被命名为楚雄州“两新党建之星”先进基层党组织,有1人被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组织工委选树为全省“两新”组织十佳党建工作指导员(楚雄州唯一一名),1人被州委表彰为2020年担当作为先进个人,1人被州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4人分别被表彰为楚雄州“两新党建之星”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州工商联表扬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63名、“两新党建之友”3名,命名共产党员经营户4户、共产党员示范户7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经济联络科、宣传教育科和会员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人员情况

车辆情况

在职人员

人员类别

退休人员

编制数量

实有数量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行政人员

公勤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17

17

16

1

0

5

0

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01-附表0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州工商联2021年收入总计44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收入较上年增加84.96万元,增加23.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2020年12月单位新调入1名正处级行政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工资福利费用310.99万元与2020年工资福利费用280.33万元相比增加30.66万元。(二)2021年项目支出83.89万元,较2020年项目支出18.94万元增加了64.95万元。此两项导致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相比增幅超过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8万元,占总支出的81.09%;项目支出83.89万元,占总支出的18.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总支出358.61万元对比增加84.96万元,增加23.69%,增加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12月单位新调入1名正处级行政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工资福利费用310.99万元与2020年工资福利费用280.33万元相比增加30.66万元。(二)2021年项目支出83.89万元,较2020年项目支出18.94万元增加了64.95万元。此两项导致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相比增幅超过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68万元。与2020年基本支出339.67万元对比增加20.01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12月单位新调入1名正处级行政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89万元。与2020年18.94万元对比增加64.9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21年州工商联较2020年多进行了专项业务项目。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物经费49.6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2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5.2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73万元。

工商联培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1.促进彝州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全州工商联工作再上新台阶。2.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优良、示范作用强的党务工作者队伍。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4.促进所属商(协)会改革发展。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其他普惠金融发展主要用于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总收入较上年增加84.96万元,增加23.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2020年12月单位新调入1名正处级行政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工资福利费用310.99万元与2020年工资福利费用280.33万元相比增加30.66万元。(二)2021年项目支出83.89万元,较2020年项目支出18.94万元增加了64.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单位提供后勤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创业等方面的补助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各县工商联相关部门来州工商联协调工作以及完成商会、会员以及相关正常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9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2万元,固定资产73.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增加3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47万元,流动资产增加3.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会议费支出情况: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会议费1.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3%,比年初预算1.00万元增长0%,比上年1.18万元下降15.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缩减会议召开次数,从而导致2021年会议费减少。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培训费12.94万元,占总支出的2.92%,比年初预算10.8万元增长19.81%,比上年0.68万元增长1903.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除了项目培训费支出,在2021年10月还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到厦门进行培训学习,从而导致2021年培训费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1401111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